政策背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范围内学生流动遇阻。因各国(地)入境、签证、航班等政策限制并考虑境外疫情风险,部分中国学生于今年秋季赴境外国家和地区留学的计划被迫改变、延迟甚至取消,部分学生面临升学困境。而中外合作办学在教学语言、培养模式等方面与出国留学高度契合、相互贯通,可以决部分出国留学人员的实际就学困难。因此,作为疫情期间特殊安排,教育部允许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及内地(祖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招录部分符合特定条件的出国留学生,疏通学生就读出路,提供更多就学选择。
招生对象:已持有境外大学录取通知书、原计划于2020年秋季学期攻读境外高校本科或硕博士研究生的中国内地(大陆)籍学生。
招生方式: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评价,以适当形式组织招生考试,录取标准不低于外方合作办学者同类专业在其本国的标准。学生完成学业后,达到学业要求的,仅颁发外方高校学位证书,并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获得认证。此次招生不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占用高校原有招生指标,对高校其它各类招生不产生影响。
招生院校:北京、浙江、广东等19个省市的约90个中外合作办学以及内地(祖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具体名单如下:
2020/09/22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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